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站中心 > 农村经济 > 科教科

8县市被列为“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 共获补助资金3900万元

作者:王潍 张蓉艳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7-10 16:19:56

  7月6日,笔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我省41个县(市、区)被列为“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其中我市于都、兴国、崇义、信丰、宁都、龙南、瑞金、上犹8个县(市)被列为示范县,共获补助资金3940万元。

  据了解,我省今年将整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全省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95万人左右,其中生产经营型2万人左右,专业技能型1.05万人左右,专业服务型0.9万人左右,造就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