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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3-04-10 11: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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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章贡区、寻乌县农粮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328日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谋划和推进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结合《2013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和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

201342

 

 

主题词:监督检查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2013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按照省粮食局和市局的工作部署,以赣南苏区振兴为动力,以省局开展的“规范建设年”为抓手,围绕“五个规范、五个提升”的工作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现代粮食产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规范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提升粮食行政执法水平

进一步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健全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不断健全执法体系。个别尚未理顺执法职能的单位,尽快理顺职能,明确责任;无法实行农粮综合执法的单位,应书面授权粮食流通服务中心执法;没有组建粮食执法队的县市,尽量争取在年内成立;执法力量薄弱的单位,必须调整人员,充实力量,各县级监督检查股(或执法队)需确保专职执法人员2人以上,兼职人员3人以上,保证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继续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今年,我市将按省局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总结推广我市现有六个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标准,提高质量,继续推荐申报一批省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成效显著的可推荐申报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以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稳步推进粮食执法工作。

进一步加强粮食执法宣传,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良好氛围,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维护全市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二、规范政策性粮食监管,提升政策性粮食监管能力

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收储企业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确保国家相关粮食政策落实到位,维护种粮群众利益。重点在早稻、晚稻收购期间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打击短斤少两、克扣农民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粮油库存检查,严格检查要求,规范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抓好问题整改,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市各类政策性粮食和食用油脂库存的真实情况,为国家粮油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依据重点抓好4-5月份省、市统一开展的粮油库存专项检查活动。

强化地方储备粮油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督促承储企业落实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地方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管理规范。重点对粮食经营企业执行粮食质量管理制度、出证索证及出入库检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完善粮食质量档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完善和落实政策性粮食出库协调机制,查处销售出库违规行为,确保竞价销售的粮食按照交易规则和政策要求及时出库,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阻挠、拖延出库,不得以任何名目额外收取费用。

加强其它各类政策性粮油的监管,重点抓好军供、退耕还林、水库移民、救灾粮等政策性粮油供应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质量良好、供应及时。

三、规范全社会粮食流通日常监管,提升粮食行政执法影响力

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关于取消粮食收购量低于50吨不需办证和实行年审的新规定,重点抓好新《办法》学习宣传、粮食执法相对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等工作,从源头管住管好粮食收购市场。

建立粮食经营者诚信评价制度。按照国家粮食局即将出台的《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粮食经营企业信息档案,建立粮食经营者诚信评价制度,逐步对粮食经营者实行分类监管和指导。

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在粮油收购、储存、运输、出入库环节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执行粮食质量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流入口粮市场。

认真开展对粮食收购活动、粮食经营者建立经营台账和报送粮食经营数据、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情况以及《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全社会粮食流通秩序。

积极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规范涉粮案件查处工作,提升案件办理水平

认真做好案件受理和查处工作。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及时做好案件受理,主动在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及种粮农民利益、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出库和库存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提高粮食执法的时效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从今年起,对全年无一例粮食执法案件的单位,实行不评优、不荐优。

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对各类涉粮案件,做到定性准确,裁量得当,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执法文明,减少投诉事件发生。

五、规范监督检查队伍建设,提升粮食执法工作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执行力。年内将按照省局的统一布置,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证件清理,规范执法人员资格。

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参加省市培训和自身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和实务能力。继续加强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培训,提高库存检查专业化水平。

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觉遵守各级廉政规定,廉洁执法,接受监督,维护良好形象。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认真执行监督检查工作日志、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制度,县级监督检查机构每月至少向省局监督检查处报送1条工作信息,示范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条,加强工作沟通,不断提升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