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赣粮检〔2014〕17号)要求,兴国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自2015年1月以来,在全县部署开展了2014年度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
为使评价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结合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实际,江西省粮食局对《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办法(试行)》(赣粮检〔2013〕9号)明确的11个方面单项守法诚信评价指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兴国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严格对照细化分解指标开展了这次评价工作。
这次评价工作,经过了申报、评审、公示、审定等程序,其结果公布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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