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综合资讯

我省今起下调住房转让手续费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10-26 10:19:08

    日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10月15日起,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工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费等6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3元/平方米降为2元/平方米,存量住房由现行6元/平方米降为4元/平方米。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住房转让服务成本、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进一步适当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