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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7-28 15:21:53

         为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市比较优势,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经市委、市政府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纵深推进 “ 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 ” 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承接载体与平台建设,优化发展环境,降低商务成本,营造竞争优势,突出重点,错位发展,把我市打造成 “ 承接产业转移的先行区 ” 和 “ 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第一城 ” 。


   2.主要目标。 2008年至 2012年,通过 5年的努力,初步建成以香港工业园为龙头的赣粤产业转移承接走廊和以台湾工业园为龙头的赣闽产业转移承接走廊,力争园区基础设施投入 220亿元以上,承接各类转移企业 2500家以上,引进资金 1500亿元以上。


   3.基本原则。


  ( 1)坚持产业承接与产业结构提升和区域布局优化相结合。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优先承接高新技术产业、资源导向型优势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实现承接产业转移与推动产业升级同步。


  ( 2)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商会、协会、中介机构和龙头企业作用,以商招商;政府提供政策引导,营造环境,搭建平台,信息服务。


  ( 3)坚持发挥优势与互利共赢相结合。遵循产业链和产业集聚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资源、市场、产业、人力等比较优势,促进我市与发达地区之间产业的有效对接,实现输出方与承接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 4)坚持承接产业转移与促进就业增长相结合。依托劳动力优势,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依托政策优势,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务工,吸引外地务工人员到赣州就业。


  ( 5)坚持承接产业转移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加强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工作,把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规划引导,实施错位发展


   4.加强承接产业转移规划引导。制定我市产业转移承接区域布局规划指导意见,引导产业转移有序承接。出台承接产业转移产品目录,突出重点,区别对待,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市产业转移承接区域布局规划指导意见、鼓励承接产业转移产品目录以及禁止承接产业产品目录,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制定。


   5.做好工业园承接规划。着力打造以香港工业园为龙头的赣粤产业转移承接走廊和以台湾工业园为龙头的赣闽产业转移承接走廊,支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进一步完善 16个省级工业园区和 3个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规划。明确各园区的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分工协作、产业集聚、特色鲜明、竞争有序、错位发展、生态环保的发展格局。工业园区承接规划由市中小企业局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制定。


   6.发挥比较优势,突出承接重点。利用资源优势,重点承接优势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下游产品,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发挥四大优势产业集群和六大工业主导产业优势,重点承接产业链延伸和配套产业转移,提升产业竞争力,形成产业配套、集群发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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