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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指南

作者:      文章来源:农业部网站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8-27 10:19:38

附件46

  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加强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采取活体保种和遗传物质保存相结合,对138个珍贵、稀有、濒危的畜禽品种实施重点保护,使受保护的畜禽品种(类型)不丢失、主要经济性状不降低;实施畜禽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启动畜禽资源监测评估,推进种质评价和科学研究,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使畜禽资源保护与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内容

  (一)依托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收集保存畜禽优秀个体,组建或扩大保种群,更新血统,对国家级畜禽保护品种实施活体保种和遗传物质保存。

  (二)对濒危的畜禽遗传资源采取抢救性保护。

  (三)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种方案,加强种畜禽进出口管理,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提高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科技水平。

  (四)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监测与评估、种质特性评价和遗传多样性分析,研究完善现有的保种技术,提高保种效率。

  三、资金使用方向

  (一)收集畜禽优秀个体,购买饲草饲料、疫苗、药品等专用材料及饲养设施、消毒设备等。

  (二)维护畜禽圈舍等基础设施及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开展饲草饲料地建设,支付场地租用。

  (三)开展监测评估、种质鉴定、性能测定和品种登记,以及畜禽的保种繁育、提纯复壮、选育提高。

  (四)制定完善品种标准和保种方案,建立健全饲养、繁育、测定等各项技术规程和质量管理制度。

  (五)支付在保种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差旅、会议、资料、培训、宣传等费用。

  四、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重点支持《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农业部公告662号)内的畜禽品种,兼顾濒危品种和部分省级保护品种,不支持培育品种。

  (二)重点支持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农业部公告1058号、1587号)申报的保种项目,不支持其他单位重复申报已有国家级保种单位的保种项目。

  (三)申报畜禽基因库和保护区项目的,申请单位仅限于农业部确认的国家级畜禽基因库和保护区。申报畜禽遗传资源评价项目的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

  (四)申报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保种项目的,应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和保种方案,具备保种所需的基础设施、技术力量、仪器设备,有明确的保种目标、方法、繁育计划、配种制度和选育方案,确保能完成国家下达的保种任务。申报畜禽保种场和活体基因库保种项目的,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畜牧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五)申请畜禽保种场和保护区项目的,每个项目补贴标准为20-40万元,其他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暂不限制。要求项目资金和项目任务在2013年内执行完毕,不支持跨年度执行。

  (六)鉴于各地畜禽遗传资源分布不均衡,暂不限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项目申报数量。

  五、申报程序

  拟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任务的单位应填写“2013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格式附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并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报我部。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认真审核把关,于2012年9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1份),抄送全国畜牧总站(1份)。

  (二)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方法,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填写“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三)联系方式

  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

  联 系 人:贺  杰

  联系电话:010-59193287

  电子邮件:xmsxmch@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100125)

  全国畜牧总站畜禽资源处

  联 系 人:杨红杰

  联系电话:010-59194754

  电子邮件:yang.hongjie@yeah.net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0125)

  附件46-1

  2013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注意事项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一致。

  5.申报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的,申报单位除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外,还应提交“畜禽保种方案”。

  一、立项背景与必要性

  二、年度目标和项目内容

  三、项目申请资金、测算依据与筹资方式

  四、项目进度(范围为2013年1月~12月)与分工

  五、基础条件与保障措施(包括项目单位及相关单位情况)

  六、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

  七、效益分析(生态、经济、社会)与风险评估

  八、申报单位、项目县畜牧主管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意见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