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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进“互联网+”茶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市局经作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3-20 10:04:18

赣州市现代农业攻坚战领导小

赣市农攻字﹝20171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进互联网+”茶叶产业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现代农业攻坚战领导小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赣州市推进互联网+”茶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赣州市现代农业攻坚战领导小组

 201729

赣州市推进互联网+”茶叶产业

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进互联网+”茶叶产业发展,加强产业与信息技术融合,提高产业信息化网络化程度,促进茶叶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整体水平,扩大赣南茶叶品牌影响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融合创新、示范带动、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引导各类新型茶叶经营主体运用跨界、融合、创新、共享的“互联网+”思维,推广应用 “互联网+”现代技术,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追溯等项目示范,培育创新产业运营新业态、新机制和新模式,进一步扩张全市茶叶产业种植规模,提升茶叶加工能力,唱响赣南茶叶区域公共品牌,努力提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二)目标任务。2017年,应用“互联网+”理念,在茶叶订种订制、质量追溯、电商销售方面抓好10个企业试点。到2020年,在20个以上规模茶园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互联网+”茶叶质量追溯、电子商务、休闲体验功能的规模基地(企业)30家以上,力争全市茶叶种植面积达30万亩、总产量1万吨以上,其中应用“互联网+”茶园面积占总面积20%以上,形成龙头带动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提升生产标准化和经营网络化水平。

二、重点工作

鼓励发展适度规模茶叶种植基地,加快茶叶企业标准制定和推广,积极推进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引导运用互联网+”新思维、新技术,以及“私人订制”、O2O等新模式,引领形成规模优势和品牌效应,推动全市茶叶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开展“四个示范”:

(一)“互联网+”茶园物联网示范。引导现有茶园不断扩大种植规模,支持面积500亩以上茶园安装高清可全方位旋转摄像头等监控设备,部署网络视频服务器,采集、处理视频信号并上传,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实时监督并参与茶园种植、管理、加工各环节。鼓励配备环境监测仪、数据传感器等设备,应用3S远程遥感等技术,对土壤、空气、水源等进行实时监测。构建消费者与茶叶经营主体网络对接互动平台,逐步实现生产过程透明化、可视化、零距离接触。

(二)“互联网+”茶产品质量追溯示范。鼓励现有规模茶园利用RFID、二维码、电子标签、手持终端和读卡器等技术和设备,对种植、采摘、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各环节数据全程记录,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障,初步建立茶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保障茶叶品质和质量安全。

(三)“互联网+”茶叶电商示范。加快培育茶叶企业电商人才,鼓励茶叶企业负责人参加电商高端人才培训。引导茶叶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完善网络、包装、支付等条件,推动茶产品分级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建设,开展互联网化营销推广及品牌打造。鼓励借助淘宝(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等主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进行在线品牌宣传和销售,支持有条件的茶叶企业建立网络分销平台。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运营机构或在第三方平台设立赣州茶叶“地方馆”。鼓励电商协会举办网络茶叶节,组织茶叶企业参加电商节会和展销会,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四)“互联网+”茶产业功能拓展示范。坚持茶叶产业三产融合发展,拓展茶园(基地)观光旅游、休闲体验等功能,丰富文化内涵,完善产业链条,实现全产业、全过程推向市场、融入消费,实现产业多次增值。植入互联网+”理念,建设一批茶文化休闲农庄、茶博馆,推动茶叶休闲旅游产品和服务“线上+线下”销售。探索推广“互联网+”私人订种订制等模式,建立认种、直供关系,参与茶叶采摘、生产、加工、设计、包装环节,实现客户全程可视和现场体验,满足个性化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茶叶主产县建设以“互联网+”茶叶产业(文化)为主题的特色小镇。

三、扶持政策

2017年起,在市本级财政安排的茶叶产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100万元,按照项目化管理办法,用于茶叶产业物联网、电子商务等进行扶持奖补。具体奖补项目:

(一)茶园物联网项目。对茶园面积500亩以上且安装全套物联网应用设施设备,进行环境实时监测的,按设施、设备购置价款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但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茶产品质量追溯项目。对茶园面积500亩以上,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设备,实现茶产品安全追溯的,按相关设备、标识购置价款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但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茶叶电商项目

1.对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进行在线销售,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按平台收取基础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2.对茶叶企业自建集商超、代发货、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分销平台,且办公和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

3.对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运营机构或在第三方平台设立赣州茶叶“地方馆”,连续经营一年以上且运营团队固定5人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

(四)茶产业功能拓展项目。对开展茶产业功能拓展研发建设,实现茶产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且被评为省级以上农业休闲示范点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

对集中连片茶叶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达到标准茶园建设要求,同时开展物联网、质量追溯、电子商务、功能拓展等项目的,经验收合格,可认定为“互联网+”茶叶标准园,在以上分项奖补的同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已按《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农工部、市商务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办发〔2016〕3号)享受同类补助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方案的补助政策。具体的立项标准、项目申报、具体要求、验收程序等由市农粮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下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互联网+”茶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细化年度工作方案,强力推进“互联网+”茶叶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及时通过手机、网络、宣传册等方式,增强茶叶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和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茶叶产业重点县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抓“互联网+”茶叶等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出台扶持政策,预算安排资金,支持互联网+”茶叶产业发展。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快项目包装策划,创新贴息贷款、专项贷款等方式,解决“互联网+”茶叶产业发展资金难题。金融机构要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全力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发改、财政、农粮、果茶等部门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吸引、鼓励民间资金、工商资本进入“互联网+”茶叶领域,拓宽融资渠道。

(三)完善技术支撑。依托互联网、无线通信网、移动客户端、三农网络等媒介,加快建立集茶叶种植、加工、销售等于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强化茶产业数据收集整理、分析汇总、上传上报,形成实用性强、开放共享的网络数据库。加强对茶场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培育一批互联网+”茶叶新型行业从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茶企建立研发中心,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新材料的引进、试验和示范,强化网络硬件和软件衔接应用和融合创新。

(四)强化督查考核。制定互联网+”茶叶产业发展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各地落实“互联网+”茶叶发展计划、培育经营主体、领导重视程度及政策资金投入等情况。完善情况上报、统计报表、调度督查等制度,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对措施实、力度大、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切实推动“互联网+”茶叶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