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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登记办理程序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7-28 15:10:06

一、办理条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复印件;

(五)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七)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八)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九)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办理时限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但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当日办结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三、办理程序

四、收费标准

工本费:20元。

咨询电话:0797-8390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