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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出口办理程序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7-28 15:11:12

一、办理条件

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二、办理时限

经营者材料齐全,将在2个工作日内办完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

三、办理程序

(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或到省外经贸厅发展处领取《登记表》。

(二)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791-624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