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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等三项国家新粮食标准出台 有利农民增收

作者:乔静      文章来源:[标签:出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0-02-26

 陕西继2008年5月1日实施《小麦》的新标准之后,7月1日,新的《稻谷》新标准已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玉米》和《大豆》的新标准也将在9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此次实施的新标准中不仅对稻谷、玉米和大豆的定等指标、等级、质量要求等进行了修订,对卫生和检验也进行了规范。此外,新标准中还规范和增加了部分名词术语和标签标识。这三项国家标准都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出口。在稻谷、玉米、大豆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稻谷增加等外级

  与现行标准相比,《稻谷》新标准在原有5个等级的基础上,增加了等外级,将稻谷的定等指标由原来的出糙率、整精米率两项指标修订为出糙率一项指标,并对整精米率按等级进行设置。

  玉米3级变5级

  与现行标准相比,《玉米》新标准将原有的3个等级调整为5个等级,并增加等外级,同时修订了容重测定的相关方法和内容,将不完善粒由原来的统一标准调整为分等设置。

  大豆按类别进行质量要求

  与现行标准相比,《大豆》新标准中按大豆、高油大豆、高蛋白大豆分别进行了质量要求,并将定等指标由原来的纯粮率修订为完整粒率、粗脂肪含量和粗蛋白含量。

  五方面变化保质量

  在此次实行的新标准中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变化,首先是对定等指标、等级、质量要求等进行了修订,使标准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和粮情,同时加大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力度。其次对卫生要求进行了规范,分别明确了食用、饲用、其他用途和植物检疫执行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既保障了卫生安全,又起到充分利用粮食资源的作用。第三,规范和增加了部分名词术语,使标准表述更加准确。第四,增加了检验规则,明确了检验一般规则、检验批和判定规则等内容,使检验工作统一、规范。第五,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标注名称、类别、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等,实现质量追溯的目的。

  稻谷、玉米、大豆是陕西省的重要粮食生产品种,三项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关系农民、企业和国家三方面的利益,也关系粮食的生产、流通以及国家的粮食安全。陕西省粮食局局长王勇表示,新发布和实施的新标准引导农民使用优质粮食,从基础上保证了粮食安全,有利于农民增收,不会对价格和粮食收购造成不利影响。

  【新标准出台小背景】

  粮油标准是实施粮食质量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国家粮食局针对《稻谷》等主要粮食标准与当前粮食市场发展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陕西省粮食局本着促进粮食生产,提高粮食品质,进一步规范检验和判定方法,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组织开展了《稻谷》、《玉米》、《大豆》三项标准的研究和修订工作。目前,三项新标准已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稻谷》标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玉米》和《大豆》标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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